合肥市环保局发出通知 明文规范声屏障建设
高架的建设,给城市的发展注入“方便”,但是也给周边生活的居民带来了烦恼。昨日,合肥市环保局发出《加强城市高架道路噪声污染防治有关事项》的通知,明确设置声屏障的路段、长度等具体要求。
“在已有噪声敏感建筑物,或者虽未建成,但已规划建设的敏感建筑物的路段建设城市高架的,要求设置声屏障(含匝道)。对隔声屏障的要求,是声屏障的长度为敏感点建筑物向高架垂直投影,并向两侧各外延不少于10米;相邻敏感建筑物之间(以建筑物外墙计算)的距离小于50米的,声屏障应连接贯通;在同一高架设置声屏障,其外观、材料、厚度、隔声量应基本统一”。通知中,明确设置声屏障的路段、长度等具体要求。
(金标声屏障事业部)
新闻动态更多…
- 县长亲临指导新厂建设规划10-15
- 关于目前多家公司抄袭、盗用我公司网站产品侵权公告10-05
- 成都铁路局工务(建设)系统第九批物资(非金属复合声屏障)采购招标02-27
技术中心更多…
- H型钢立柱的焊接和安装02-28
- 高速公路隔音降噪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文件12-31
- 日常维护保养技术12-31